經費運用
雜糧基金會經費運用程序,係依據基金會捐助章程之規定,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製下一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和事業計畫書,提經董事會核定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經濟部備查之後實施。各項業務計畫提送常務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後與主辦機構簽署執行合約據以遵行,所推動之業務計畫依性質概分為自辦計畫、委託計畫、合作計畫、補助計畫和專案計畫,每年各項計畫於年度終了四個月內編製業務報告彙報董事會後,報送主管機關經濟部備查。
歷年所推動業務對台灣產業具有重大影響之計畫
雜糧基金會成立之初正值台灣經濟發軔之期,政府的預算有限,民間資金短絀,農工建設面臨困難亟待解決,基金會係由政府主導設置之財團法人,可以靈活運用經費、委託適合的機構和不必受限尋找必要的人才,既可彌補政府施政的空隙,又可以從事政府不方便出面推動的工作,做成功由政府接收,萬一失敗則可由基金會來承受之工作,因此,其工作性質可以有著較大的彈性和空間,成立35年來共約推動1,100餘項業務計畫,僅歸納列舉十五大項對於台灣產業有著重大影響者,簡報如次:
1.配合辦理玉米、大豆保證價格收購,增加本地雜糧生產,減少外匯支出,順利協助政府完成階段性農業政策。
2.補助開發全台無灌溉設施之旱地、山坡地、河床地及生產條件較差之土地生產雜糧,讓低產力之邊際土地得以有效開發促使土地充分有效利用。
3.推動雜糧機械化生產,改進耕作制度及經營型態和試驗委託經營模式和輔導設立代耕中心從整地、作畦、播種、施肥至收獲、乾燥等全程機械化。
4.發展適合地區性小宗雜糧作物與產銷,依各鄉鎮農村特性生產具有地區性特色之小宗雜糧如甘藷、甜玉米、落花生、毛豆、蕎麥、薏苡、向日葵、小米、紅豆等。
5.推廣新興雜糧作物及研發加工產品內外銷,為方今應時健康食品之濫觴。
6.邀集業者共同協建碼頭轉運穀倉暢通雜糧運輸,籌設遠東倉儲公司掃除港口貨運壅塞。亦奠定基金會在進口雜糧停止認捐之後,最重要之經費來源。
7.補助業者興建雜糧內隆陸散裝穀倉並協助解決其通融行庫興建穀倉之貸款,充裕農牧加工原料供應。防止雜糧散裝穀倉發生塵爆,加強教育穀倉安全作業。
8.探討進口穀物適合於亞熱帶貯存方法,改進所進口之穀物的品質與利用,並推動穀物抽樣檢驗、保障高價購得穀物之品級與品質。
9.耕者有其田實施後率先推動租用農地栽種牧草及青刈玉米生產芻料,開啟向農民租地及稻田轉作之先河。
10.輔導飼料場及畜牧養殖場散裝及飼養自動化一貫化作業,降低生產成本與人力。
11.改良畜產優良品種;補助建立種豬登錄與種豬檢定制度、種豬拍賣場、優良種豬精液銀行、全省豬隻人工授精網。促使今日優良品種之畜產得以選種、保種、引進和推廣。
12.改進畜產品運銷示範;推動蛋雞場雞蛋洗選運銷作業示範、補助辦理台北市場之攤商豬肉冷藏展示銷售示範。
13.率先推動畜牧場廢棄污染物處理與利用;養豬廢水處理示範、養雞場堆肥處理與利用示範、開發堆肥製造和糞尿污泥資源化技術、展開肉品市場廢水污染首次大規模調查等工作。
14.逐年分項推動國內飼料廠、養豬場、養雞場、養鵝場及屠宰場等一貫化HACCP認證示範工作,使台灣的食品生產安全監控系統獲得國際認證,提升生產水平。
15.值產業轉型朝向大型化、自由化、國際化、企業集中經營,中小型事業弱化式微之期,補助雜糧相關產業團體之同業公會加強服務功能。